
石雕文化柱景观柱一但被放入城市公共空间,必定要和它存在的空间或周边空间发生相应的关系,这往往取决于石雕文化柱在这个公共空间中的地位以及职能需要。这种需要决定了文化柱在公共空间中的数量、摆放位置、排列形式等。

文化柱在城市公共空间内的布局形式与它在公共空间中的职能以及艺术效果等作用密切相关,石雕文化柱在公共空间中出现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单体出现,另一种是多体出现。当石雕文化柱以单体形式出现时一般是作为城市广场的主雕而放置在广场的视觉中心位置,尺度高大醒目,空间领域覆盖整个广场。

在实际中,文化柱的空间职能往往不是单一的,而是具有综合职能作用,归纳起来根据文化柱的不同排列方式它们具有以下六种空间职能。广场文化柱体现分割功能的时候一般是将文化柱单排放置在广场边缘地带或者出入口处,通过石雕文化柱来分割开广场空间和外部空间,也可以在公共空间内部划分出不同的区域。

当广场文化柱呈方形排列或圆形排列的时候就形成一个围合空间,这个空间的中心会放置主雕或喷泉等,形成整个广场的视觉中心。当文化柱起到围合作用时,它们的位置一般占据广场横纵中轴线焦点周围的空间。引导作用只要体现在文化柱和广场主雕形成组合的情况下。

通过石雕文化柱的双排设置,形成一个通道,这个通道一方面引导游人不自觉的将视线投向前方的主雕塑,并且引导游人走向主雕塑方向,所以这个引导有视觉引导和行为引导两个作用,它们排放的位置一般在中轴线两侧。

当石雕文化柱的高度在一个公共空间中为最高点时,它便对这个空间的原有高度进行了有效提升,同时也丰富了原有空间的空间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