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宪法宣传工作,延伸司法审判职能,2021年12月4日,海珠法院开展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传递法治理念”国家宪法日暨法院开放日活动,并邀请区人大代表、广州市绿翠现代实验学校和广州市第四十一中学师生代表共同参加。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在每年的12月4日设立的节日。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在人大代表与学校师生的共同见证下,院党组书记、院长穆健担任宣誓活动监誓人,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征远带领25位法官干警代表向国旗庄严宣誓,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梁小彤主持会议。
“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宣誓仪式结束后,我院团委法制宣讲小组开设宪法宣传小讲堂,向人大代表、师生讲解宪法小知识,并就相关法律问题展开座谈交流。
为丰富学习过程,小讲堂设置宪法知识小问答竞赛,分两组展开问答,参赛学生积极踊跃发言回答问题,寓教于乐,现场学习氛围浓烈。工作人员向学生们介绍海珠法院“和韵”雕塑的由来与含义,让学生们接受法治文化熏陶,感受法治精神,也全面了解我院司法为民的理念。
学生们满怀憧憬走进圆桌法庭、民事审判法庭等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的现场冲击感让学生们由衷敬畏,同时也感受到司法的温情。学生们参观羁押室,接受警示教育,学生们纷纷表示要提高学法意识,做知法、懂法、守法小公民,远离犯罪,立志将来做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人民法院在推进法治建设中责任重大,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是法院干警对初心的重温,更是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时刻,同时也是向每一个公民宣传宪法的重要节日,从而使“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理念能深入人心,为构建法治社会奠定扎实的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