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下列情形应当使用党旗: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第十条下列情形可以使用党旗:召开党员大会、党的基层代表大会。党员教育基地、党员先锋岗,以及党群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等基层文化党旗雕塑活动场所。
在重要工作、重要项目攻关和抢险救灾、抗击疫情一线的不锈钢党旗雕塑阵地、党员突击队等。除上述情形外,一般参照党徽图案可以使用情形使用党旗图案。第十一条特殊情形需要同时悬挂党旗和其他旗帜的,应当把党旗置于首要位置。
第十二条制作非通用尺度的党徽党旗,在规定情形外使用党徽党旗及其图案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第十三条党徽党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和商业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