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深夜11时许,走马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公司负责人报警:报警人介绍,被盗的雕塑原本放置于公司的大门口,左右各一只,寓意为吉祥平安。报案人表示,虽然损失并不大,但闹得员工人心惶惶,希望警方迅速破案。民警了解到,被盗的狼形雕塑单只重量200多斤,正常人显然无法凭借个人力量将其无声无息搬走。
民警判断,该案件非一人所为,而且有用于作案的车辆。派出所立即启动侦查工作,对当晚被盗公司附近的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排查。经过艰辛追索,民警发现一辆号牌为闽33××的黑色雷克萨斯轿车形迹可疑,车辆关系人陶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11月28日,办案民警侦查得知,嫌疑人陶某藏身在铜梁区某酒店,于是立即组织人员前往抓捕,成功将陶某控制。审讯中,陶某对伙同朋友史某盗窃石质狼雕塑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10月17日当晚,陶某与史某驾车途经走马镇,发现一家公司门前的狼形雕塑十分威武,心生羡慕。
随后,两人在走马镇上吃宵夜,言谈中再次谈到狼形雕塑,陶某很渴望得到它。在史某的怂恿以及酒精的麻醉下,陶某驾车返回,伙同史某将一只石质狼雕盗走,趁着夜色迅速逃离现场,并连夜将它送回垫江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