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人靠双脚用力交替蹬地前行,改变方向时也只能下车搬动车子。由此可见,西夫拉克在发明自行车时根本不用考虑骑上去后会不会倒的问题。
因为自行车靠双脚间歇性用力蹬地行前,脚蹬地能够很好的控制车子的平衡性。西夫拉克也是在骑车的过程中,认识到了即使在双脚离地的时候,车也能够靠惯性继续前行而不倒。
西夫拉克的自行车并没有广泛的流行开来,不过该车给了后人启示,经过不断改进完善而有了今天的自行车。1816年,德国人德莱斯在发明的自行车前轮上加了一个控制方向的车把手,增强了车的方向操控性。
尽管德莱斯的自行车仍然需要用脚蹬地前行,但还是受到人们的喜爱而推广开来。因为骑上车确实比走路速度快,而且还能驼东西。